團學新聞動態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組織改革情況公示
爲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 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以及《高校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廣大師 生監督,現將我校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組織名稱: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
項目 | 驗收結論 | 備注 | |
1.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諛嫟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 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高校行政職能。 | ☑達標 □未達標 | ||
2.工作機構架構爲“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 置“中心”、“項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達標 □未達標 | ||
3. 機 構 和 人 員 規模 | 校级學生會组织工作人員不超过 40 人,學生人數較多、分校區較 多的高校不超過 60 人。 | ☑達標 □未達標 | 實有 35 人 |
校级學生會组织主席团成員不超过 5 人。 | ☑達標 □未達標 | 實有 5 人 | |
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不超過 6 個。 | ☑達標 □未達標 | 實有 6 個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實行輪值制度的高校爲執行主席)、部長、副部長 成員外未设其他职务。 | 、 ☑達標 □未達標 | |
5.學生會组织工作人員为共产党員或共青团員。 | ☑達標 □未達標 | |
6.學生會组织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 1 個學期/最近 1 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 30%以內,且無 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達標 □未達標 | |
7.校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院(系) | ||
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學生工作部门和校團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 | ☑達標 | |
级學生會组织工作部门成員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學生工作 | □未達標 | |
部门和校團委审核后确定。 | ||
8.主席团由學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务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选 | ☑達標 | |
舉産生。 | □未達標 | |
9.2019 年 10 月以來召開了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 | ☑達標 □未達標 | 召開日期爲: 擬定 12 月初 |
10.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系)組織 | ☑達標 | |
选舉産生。 | □未達標 | |
11.學生會組織認真學習貫徹全國學聯二十七大會議精神有實質性舉措,學 生會工作人員普遍知晓习近平總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 大會報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內容,了解團中央、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 | ☑達標 □未達標 |
12.组建以學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學生工作部门、校團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 學生會组织工作人員评議會;主席团成員和工作部门负責人每学期向评議會 述職。 | ☑達標 □未達標 | |
13.學生會组织工作人員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 | ☑達標 | |
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挂鈎。 | □未達標 | |
14.學生會組織的建設納入了學校黨建工作整體規劃;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 | ☑達標 | |
會組織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未達標 | |
15.明確 1 名校團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學生會组织;聘任校團委专职副书 | ☑達標 | |
記或幹部擔任校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未達標 |
二、《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見附件
三、校级组织工作機構组织架構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員名单
序 號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級 | 最近 1 個 學期/最近 1 學年/入 學以來學 習成績綜 合排名 | 是否 存在 課業 不及 格情 況 |
院系、班級學生工作經曆 |
1 |
孫陳安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三年級 |
1/29 |
無 |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18 公共 文化(定向)2 学习委員 |
2 |
章蜜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三年級 |
1/30 |
無 |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校學生 會聯絡部部長 |
3 |
嚴濤 |
共青团員 |
音樂系 |
三年級 |
9/25 |
無 |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校學生 會志工部部長、18 歌舞組織 委員 |
4 |
余文傑 |
共青团員 |
美術系 |
三年級 |
14/44 |
無 |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校學生 會聯絡部副部長 |
5 |
倪惠惠 |
共青团員 |
影視技術系 |
三年級 |
1/37 |
無 |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影視技 術系學生會執行主席、18 多媒體 2 班班長、19 多媒體 班班助 |
6 |
姜欣怡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二年級 |
1/30 |
無 | 校學生會媒體宣傳部負責 人、反邪教社社長、19 公共 文化班團支書、20 公共文化 班班助 |
7 |
陳安琪 |
共青团員 |
戲曲學院 |
一年級 |
6/29 |
無 | 校學生會媒體宣傳部負責 人、戲曲學院宣傳编辑部负 責人 |
8 |
吳京濤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二年級 |
8/32 |
無 | 校學生會學習發展部負責 人,19 定向 2 團支書 |
9 |
陳宣绮 |
共青团員 |
音樂系 |
一年級 |
6/19 |
無 | 校學生會學習發展部負責 人 |
10 |
楊陽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二年級 |
2/30 |
無 | 校學生會文體創新部負責 人,文化管理系團學體育部 负責人,19 公共文化班班 长,国旗仪仗队成員 |
11 |
鄭仁敏 |
共青团員 |
影視技術系 |
二年級 |
2/45 |
無 | 校學生會文體創新部負責 人,19 聲像工程班班長,羽 毛球社團社長 |
12 | 章紫晶 | 共青团員 | 影視技術系 | 二年級 | 2/37 | 無 | 校學生會志願實踐部負責 |
人、影視技術系团總支组织 委員 20 攝影攝像 1 班班長 | |||||||
13 |
王思怡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二年級 |
6/32 |
無 | 校學生會志願實踐部負責 人、19 定向 2 班副班長 |
14 |
朱欣怡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二年級 |
1/32 |
無 | 校學生會社團活動部負責 人、19 定向 2 班学习委員 |
15 |
應邦校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二年級 |
8/45 |
無 | 校學生會社團活動部負責 人 |
16 |
趙靈彬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二年級 |
5/32 |
無 | 校學生會社團活動部負責 人、文化管理系團學編外成 員、19 文創副部長、記者團 新聞部骨幹記者 |
17 |
黃蕾 |
共青团員 |
美術系 |
二年級 |
1/46 |
無 | 校學生會生活服務部負責 人 |
18 |
姜歌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媒体宣傳部成員、20 公共文 化(定向)2 副班長 |
19 |
張晟旸 |
共青团員 |
美術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媒体宣傳部成員、20 環境藝 术设计学习委員 |
20 |
王知殷 |
共青团員 |
戲劇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媒體宣傳部、20 演藝班心理 委員 |
21 |
吳靜怡 |
共青团員 |
美術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学习发展部成員、20 廣告設 计与制作團支書 |
22 | 林源 | 共青团員 | 影視技術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学习发展部成員 |
23 | 施雨潔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学习发展部成員 |
24 |
來星雨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文体创新部成員、20 公共文 化文艺委員 |
25 |
夏禹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文体创新部成員、20 公共文 化(定向)2 体育委員 |
26 | 謝曉妍 | 共青团員 | 影視技術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文体创新部成員 |
27 |
毛恺怡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志愿实践部成員、20 公共文 化(定向)1 宣傳委員 |
28 |
胡楊洋 |
共青团員 |
影視技術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志愿实践部成員、20 音像技 术團支書 |
29 |
陳恩 |
共青团員 |
美術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志愿实践部成員、20 服裝副 班長 |
30 |
姚四方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社团管理部成員、20 文物修 复生活委員 |
31 |
莊若宇 |
共青团員 |
舞蹈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社团管理部成員、20 舞蹈表 演副班長 |
32 |
王希遠 |
共青团員 |
音樂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社团管理部成員、20 鍵盤團 支書 |
33 | 何豔豔 | 共青团員 | 美術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生活服务部成員 |
34 |
馮戴智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生活服务部成員、20 公共文 化生活委員 |
35 | 何洛浩 | 共青团員 | 文化管理系 | 一年級 | 無 | 無 | 生活服务部成員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員候選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候選人産生辦法:主席團候選人要具有一定代表性,原則上從校、院系兩級學生會工作人員和各專業优秀學生典型中选舉産生。候選人由本人自薦、院系團組織推薦等方式産生候選人預備人選,並征求學生所在院系黨組織意見,由校党委學生工作部和校團委联合审查無误后報學校黨委確定候選人;新一届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學生會拟设主席团成員 5 人。
選舉辦法:召開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第八次代表大會,采用無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产生主席团成員。
六、校级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定于 2020 年 12 月15日召開。
七、校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正式代表名額按全校學生數的3%分配,计136席,覆盖各院系及主要學生社团。根据學生数擬定:戲曲學院代表团4席,戲劇系代表团10席,音樂系代表团30席,舞蹈系代表团14席,美術系代表团20席,影視技術系代表团20席,文化管理系代表团21席,學生社团代表团17席。
正式代表应通过班级推荐、院系學生會组织选举产生,原則上覆盖各個年級,并经同级团组织、党组织审核,在所在工作范围内公示5天,無异議后向校第八次學生代表大會筹备秘书處报送。
列席代表原則上为校级团学组织代表,各院系团学组织代表,社团代表。包括校團委书记、副书记,各院系团總支書记,上一届學生會主要干部。列席代表擬定为16席,其中各院系代表團各2席,學生社團代表團2席。列席代表由各代表團組織推薦産生。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員述职评議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1.按時按程序召開學生代表大會,听取和审議通过上一届學生會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2.每月定期召開學生會工作例會、學生委員會委員全體會議、校、院系兩級學生會主席联席會議,研究部署近期工作;
3.每学期末召開述职大會向校党委學生工作部、校團委及时述职学期工作。
九、学校党委指导學生會组织工作情況
学校党委把學生會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进行统 筹谋划,構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學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團委 具體指導,組織部、宣傳部、教務處等部門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學生會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学校党委學生工作部和学校團委共同研究學生會的规章制度、工 作规划和工作人員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學生工作的副书记 分管學生會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學生會管理。在校 党委指导下,学工部、團委通过前期调研,学院座谈等方式顶层 谋划學生機構改革路线图、时间表,系统推进校系兩級學生會在 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优化组织架構、精简人員規模、 提升運行效率,加強校系聯動等方面的具體方案。
十、校團委指导學生會主要责任人
序號 | 類別 | 姓名 | 是否爲專職團幹 | 備注 |
1 | 分管學生會组织的 校團委副书记 |
鄭吟 |
是 | |
2 | 學生會组织 秘书长 |
鄭吟 |
是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學生會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为进一步明晰學生會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推动學生會组织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學生會组织开諛嫟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依据《中华全国學生联合會章程》《高校學生會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学联學生會组织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为表达和维护學生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學生會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學生會(以下简称“校學生會”)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團委的具体指导下,独立自主开諛嫟作的全校學生的群众性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學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構的重要方面。
第三條 校學生會的宗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會主义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以學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开諛嫟作,发挥桥撂枽带作用为推进我校“雙高”建設而不懈奮鬥。
第四條 民主集中制是校學生會的根本组织原則和领导制度。
第五條 校學生會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會主义重要思想特别是对青年學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覇T3趾驮銮空涡浴⑾冉浴⑷褐谛晕勘辏诘车牧斓肌⑼诺闹傅枷拢沤岷鸵脊愦笸Ы舾匙咧泄厣鐣饕宓缆罚Τ沙の趾煊肿ā⒌虏偶姹浮⑷娣⒄沟闹泄厣鐣饕褰ㄉ枵吆徒影嗳耍迪种谢褡逦按蟾葱说闹泄喂毕浊啻毫α浚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和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沟通学校党政部门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参与涉及學生的学校事务和民主管理,维护學生的正当权益;
(四)帮助和指导院系學生會开諛嫟作,积极加强本校与外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各個學生组织之间的健康平稳发展;
(五)坚持从严治會,规范學生干部管理,强化學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學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六)组织學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娱活动、校园公益劳动等服务活动和社會实践活动,促进學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七)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諛嫟作,做好学校与广大同学间的桥撂枽带,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學生校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條 校學生會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則。
第七條 校學生會参加浙江省學生联合會,作为浙江省學生联合會副主席团体會員,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學生联合會章程》和《浙江省學生联合會章程》。
第二章 會 員
第八條 校學生會实行個人會員与团体會員结合制。
(一)校學生會是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全校學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承认校學生會章程,不分年龄、袉T稹⒚褡濉⒆诮绦叛觥⒄蚊婷簿扇霑晌獋人會員;
(二)各院系學生會、各班委會为校學生會团体會員。
第九條 會員的基本权利:
(一)會員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同时享有被选举权(受学校處分者除外);
(二)會員有权通过校會信箱、建言献策等合理途径对校學生會存在问题提出建議并要求答复;
(三)會員对校學生會组织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會員有权要求校學生會支持和保护其正当权益,校學生會将通过各种渠道,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會員的建議、要求和意見。
凡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十條 會員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持党性原則,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领會习近平總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三)遵守校學生會章程,执行校學生會决議,维护校學生會声誉,积极参加校學生會的各项活动,完成校學生會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理解并配合各级學生會组织的活动。
第十一條 对违反校學生會章程,违反校规校纪的會員,校學生會有向学校申请给予處分的权利。
第三章 权力機構
第十二條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简称“學生代表大會”)是校學生會的最高权力機关,为學生會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學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第十三條 學生代表大會召開的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況下,由校學生會主席团提議,并得到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报请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學生代表大會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開。
第十四條 學生代表大會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議实行表决制。
學生代表大會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學生會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議、批准上一届學生會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學生委員會;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學生會组织代表大會的代表;
(五)开展提案工作,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参与学校治理,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處理落实的整体情況;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學生代表大會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经班级、院系學生會组织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并经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确定,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學生委員會讨论决定,一般不低于學生會组织所联系學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個院系、年級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學生會骨干的學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由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則上依照各院系學生會组织會員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第十六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品德和責任感,品行端正,積極上進;
(四)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願。
第十七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學生會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學生代表大會上充分发表意見和建議,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個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況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學生會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八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會議;
(二)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學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學生,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四)监督學生會组织开諛嫟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議。
第十九條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學生委員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闭會期间行使學生代表大會的权力。
第二十條 學生委員會由当选为委員的會員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學生委員會委員由于离任、毕业等原因不再担任學生委員會委員,則由所任职务的继任者接任學生委員會委員;由于违反国家、学校、學生會相关规定不能担任學生委員會委員,由该组织另推举人选进行差额选举增补进學生委員會。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参加才能召開。
第二十一條 學生委員會的职权:
(一)在学代會闭會期间,执行學生代表大會决議,决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项;
(二)代表全校同学对學生會工作进行监督;
(三)听取、审議上一届學生會的工作报告;
(四)筹备和召開下一届学代會;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學生委員會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执行機構
第二十二條 校學生會主席团是學生會的最高决策機構和执行機構。
第二十三條 主席团由學生代表大會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會公告,并须在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團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后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主席团由5名成員组成,设执行主席(4人)+轮值主席(1人)制。
第二十四條 主席團的職責:
(一)主席团在學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學生會章程;
(二)负责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制定學生會的總体工作计划,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則,对學生會工作实行集体领导;
(三)主席团对内主持學生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代表學生會开展活动,并通过主席团會議等形式,决定學生會的重要工作与活动安排;
(四)主席团负责學生會各职能部门负責人的批准和任免,并负责學生干部的考核,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干部培训及评优推荐等工作;
(五)主席团负责主持召開學生會主席团會議、學生會各职能部门负責人會議,听取意見和建議,讨论制定學生會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六)负责學生會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对學生會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严格按照學生會章程进行處理;
(七)与院系學生會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上传下达,指导各院系學生會的基层學生工作;
(八)完成學生會其他重要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條 校學生會因工作需要,设置6大部門,分別爲:
1.媒体宣傳部(新闻宣傳、“浙艺青年”新媒体中心、“浙艺之声”广播台)
2.學習發展部(學風建設、組織督察、班團建設)
3.文體創新部(文藝活動、體育活動、創新創業)
4.志愿实践部(志愿活动审批、时数报批、社會实践)
5.社團管理部(社團管理、社團年審、社團發展)
6.生活服務部(公寓服務、權益服務、膳食服務)
各职能部门实行负責人管理制,各部门负責人对主席团负责,在工作中受主席团监督。
第二十六條 职能部门负責人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可由主席团提名、學生委員會表决通过,若公示、试用期内無异議,公布最终名单。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二十七條 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是各院系學生會、班委會,在各院系党组织和校學生會的双重领导及院系團組織的指导下开諛嫟作。校學生會明确建立學生會组织“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學生會对于院系學生會、班委會的指导职责。
第二十八條 各院系學生會职责:
(一)各院系學生代表大會召開周期为一年,院系學生會主席团由各院系學生會代表大會或全体大會选举产生;
(二)各院系學生會组织機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实际情況自行设置,院系學生會应自觉接受各院系党组织、校學生會的领导和各院系團組織的指导;
(三)各院系學生會换届换任及主要干部变动必须及时向校學生會申报备案;
(四)各院系學生會的组织機構、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則上应与校學生會对应,有责任协助校學生會开諛嫟作,有义务及时向校學生會汇报情況,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會議或书面形式向校學生會进行工作报告及意見建議。
第二十九條 各班委會职责:
(一)班委會由全班大會选举产生,接受所在院系党组织的领导,可对學生會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議,并积极配合學生會开諛嫟作;
(二)班委會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班委會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學生會、院系學生會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并根据班级具体情況,依照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开諛嫟作。
第六章 學生骨干
第三十條 校學生會學生骨干的选拔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守校规校纪,無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优秀。学习综合成绩排名在本專業30%以内,無考试不合格现象,能正确處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三)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谦虚,礼貌待人,以身作則,起模范作用;
(四)工作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會实践能力和语褑T泶锬芰Γ
(五)群衆基礎好。堅持全心全意爲同學服務,堅持爲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
第三十一條 校學生會學生骨干的选拔程序:
(一)选拔报名均采取院系推荐和個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通过后进行多种选拔考核,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选拔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更好的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进行择优筛选;
(三)选拔通过后的學生骨干會经公示、试用期,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若無异議,則公布最终名单。
第三十二條 校學生會學生骨干的退出機制:
(一)學生會作为一個为广大同学服务、無私奉献的有序组织。为保证學生會良好风气、风尚,學生會不允许學生骨干随意、無故退出學生會;
(二)學生骨干任期内,出现無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思想态度不端正问题、滥用职权或其他原因無法正常履行职责现象的學生骨干,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情況严重者,可向学校申请處分决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學生會内具有最高效力,自學生代表大會通过之日起生效,學生會内的任何機構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學生會。